【热点新闻】税务部门曝光4起偷逃“两高一资”货物出口税款案件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5-12-29 | 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报12月26日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12月26日,湖北宜昌、河北邯郸、福建福州、广东佛山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4起偷逃“两高一资”货物出口应征税案件,其中3起案件的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另有1起因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据了解,“两高一资”货物特指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应征税货物。此次曝光案件涉及的出口应征税货物种类丰富,涵盖天然硫酸钡、沉淀硫酸钡、煤焦油沥青、金属硅、镁锭、花岗岩、不锈钢板等,均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两高一资”范畴。

数据显示,4起案件累计偷逃税金额超2200万元,其中合源(湖北)纳米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违法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达1608.60万元,涉案金额居4起案件之首;福州晋安区德乐加乐贸易有限公司则在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仍拒不履行申报义务,且未按规定期限缴清税款,目前该案已进入公安侦办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解读称,对“两高一资”货物出口征税,是运用税收杠杆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征税可直接抬高此类货物出口成本,倒逼企业减少低附加值、高排放产品供给,加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能引导市场资源向高新技术、绿色制造等优质领域集聚,助力优化我国出口贸易结构,提升外贸发展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提醒,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在出口环节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广大经营主体务必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做到诚信纳税。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两高一资”等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收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偷逃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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