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中国与泰国、贝宁AEO互认安排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关更加便利!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8月1日,中国海关与泰国、贝宁海关共同实施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机制正式生效。该机制是继中国与全球52个经济体实现AEO互认后,在非洲和东南亚地区取得的又一重要国际合作成果,标志着"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海关合作进入深化落实阶段。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中泰、中贝双方海关将相互承认对方的AEO企业资质。泰国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AEO企业,贝宁海关同样给予中国高级认证企业同等资质认可;中国海关也对两国经认证的AEO企业实施对等互认。这种双向互认机制将显著提升跨境贸易效率,据测算可使相关企业通关时间缩短30%以上,物流成本降低15%-20%。

在具体便利措施方面,三国海关将为对方AEO企业提供"三优先"通关服务:一是适用更低的查验率,泰国方向中国AEO企业提供的查验率将降至常规水平的20%,贝宁方向则降至15%;二是对需实货查验的货物实施优先查验;三是在国际贸易中断恢复后提供优先通关通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贝宁海关还额外承诺为中方企业提供"双联络员"服务,即指定专职海关联络员处理通关异常情况,这在中非海关合作中尚属首创。

为确保互认机制顺利实施,海关总署已明确企业操作规范。中国AEO企业向泰国出口时,需提供"AEO CN+10位企业编码"(如AEOCN1234567890);向贝宁出口时除提供编码外,还需备案企业英文名称。进口环节中,企业需在报关单"境外发货人编码"栏填写特定格式的对方AEO编码:泰国企业为"THIE+6位数字"(如THIE680001),贝宁企业为"OEA+国别代码+13位编码"(如OEA01BJ3200800545819)。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互认将惠及我国5800余家高级认证企业,覆盖机电、纺织、农产品等重点出口行业。以中泰贸易为例,2024年双边贸易额达1350亿美元,其中约68%由AEO企业完成,新机制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相关企业节省通关成本超12亿元人民币。对于贝宁方向的贸易,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作为西非重要门户,该互认将显著提升我国对非投资企业的供应链稳定性。

目前,海关总署已开通AEO互认专项咨询通道,企业可通过12360海关热线或"中国海关AEO"微信公众号获取具体操作指南。总署将持续监测机制运行效果,并计划在今年底前与哈萨克斯坦、秘鲁等国家达成新的互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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